烟草在线专稿今年是03年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年,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换证工作将在2008年底左右的时间全部完成。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因此,漳浦县局各个专管所已着手进行全面的“宣传、告知、核实”工作,并就在“宣传、告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全县许可证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现汇总如下几种现状:
一、许可证的经营者姓名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不一致
经营者姓名不一致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经营者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存在错误字现象,(如,张桂花写成张桂玲);2、经营者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存在谐音现象,(如,蔡识写成蔡织);3、经营者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存在乳名现象,(如,小时候小名叫美丽,长大后还一直这样叫,习惯就成正名,而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却不是这个名字)。
存在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存在的几种情形,都是在03年之前大办证以及03年底换证的时候,因当时零售户本人所提供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以及个别片区市管员的工作疏忽造成的。工作的疏忽主要是:一方面03年之前的办证手续比较简单,加上那时候的人员较少且工作量大,所以才出现那种情况;另一方面03年底的换证工作,因时间紧没有认真审查提交的材料,市管员在填写的时候把零售户的姓名写错了;第三方面是零售户所在片区的市管员因工作变动,当时没能就经营者姓名不一致及时作出变更,过后新接任的片区市管员也没能发现这一问题,有的片区几年下来市管员就换了好几个,到了因工作上需要(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要求零售户提供本人身份证时,才发现这一问题,而这个时候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1号令,经营者的姓名不许变更。所以,这一现状到现在还存在着。
二、零售户实际的经营地址或经营地址的名称与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地址不一致
这种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经营地址简单化。比如,地址写成“朝阳路、四十米、杜浔镇、霞美村”等情况的,只写路名没有写明该条路是属于漳浦县哪个镇,像这样就会增加我们的管理难度。如,详细的地址应该写成“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1号”。2、地址变动没有及时变更。比如,有一零售户,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地址是写漳浦县环保局办公楼楼下店面,而该零售户现在实际经营场所却是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48号。3、把身份证的地址写成该零售户的经营地址。比如,有一零售户,他身份证的地址是漳浦县绥安镇辕门舟市自然村25号,身份证的地址一般都是该零售户的住所,住所与经营场所并不一定都是在一起的,而该零售户实际的经营场所却与他的住所有一定的距离,有的虽然是在同一村里,但详细的地址却不一致。
存在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1、像上述经营地址写成四十米的经营户,他们的办证时间都比较长了,一般都在五年以上(如,02年的大办证时期),因当时对办证要求不严,加上市管员对这一问题认识不够,随意性比较大,有的根本没有到实地现场勘查详细地址,证就给办了,而过后又没有给予变更,才造成现在这一现状。2、地址变动没有及时变更的,这主要是当时管理该片区市管员的没有及时对零售户的地址变动情况予以变更。3、把身份证的地址写成该零售户的经营地址。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与该零售户有关,农村零售户的身份证地址与他住所的地址是一致的,当时办证时该零售户是属于家庭作坊型的经营模式,时间一长,零售户的经营场所变动了,他没有及时向当时管理该片区的市管员告知,因片区市管员的人事调动,新任片区市管员也不清楚实际情况,所以最后就出现这一现状;另一方面是当时片区市管员没有问清楚该零售户的详细地址,很随便地把身份证的地址当成经营户的地址。
三、字号名称与经营者的姓名一致
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我们在办证时没有要求零售经营户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而是到了最近两年的时间才有这一要求。当时在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在办证时一般都将字号名称与经营者写成一致。可以说这是历史遗留的原因,不是片区市管员造成的。像上述这种现状,起码占全县正使户数的80%以上。
四、经营场所是简易搭盖的
零售户经营场所是简易搭盖的,可分为:牢固和不牢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像全县各辖区极少部分零售户,虽然他的经营场所是铁质的简易搭盖,但它相对比较牢固且不可移动,加上办证时间比较长,有的已有七八年的时间。根据办证、年检、换证规定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果要求这些零售户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这些零售户根本就无法提供。像这种情况,如果不予以换证,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和矛盾。应该说上述现状,也是历史遗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