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新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证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也给行业内从事行政许可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烟草行业办事效率的提高、社会形象和政风行风的提升,迫切需要我们每一位员工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熟知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善于思考创新。作为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更要做到“心、脑、手、口”并用,针对不同的办事群众采取应对的措施,方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一、初次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对待初次申请卷烟零售许可证的群众,耐心和细心是必须要具备的。这一类的群众对于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往往缺乏最起码的了解,有些人甚至认为:我私下卖两条卷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跟违反法律法规更是没有任何关系。这就需要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要做小小“扫盲员”,将国家对于烟草制品的管理政策向群众宣传到位,并把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条件讲解清楚;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群众,迅速将申请材料予以受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材料不齐全者要及时提醒并予以补正,不符合当地合理布局要求的、要及时下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原因解释清楚。
二、被查处过的无证商户申请办证:这一类的群众往往情绪大于理智,由于以往跟专卖管理部门发生的“不愉快”的经历,对专卖法律法规有些许抵触情绪。以至于一见面就不分青红皂白,先发泄不满情绪。这就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要善于“察言观色”,待对方火气小了一些之后,再认真讲解专卖管理常识和办证须知,再次告知对方办证的基本条件,以及办证之前禁止无证经营卷烟、禁止从非正常渠道贩卖卷烟。对于生活困难的无证经营户,要以情动人,用和蔼的态度和亲切的语言,耐心解答、认真倾听。
三、已做出不予许可决定、重复递交申请的:这一类的商户以往的申请,由于商店选址不符合当地合理布局要求,或是一年内被专卖管理部门查处两次以上。迫切需要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但条件又的确不符合,个别商户就打算通过非正常手段,例如请客、送礼等暗示,这就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专卖法律法规的尊严和神圣,严禁滥用职权,严禁所要、收受申请人的礼金、财务或接受宴请;严禁参加申请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对申请人一次告知,努力维护烟草专卖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