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度,应该成为专卖执法的“亮点”
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黑龙江省富裕县烟草专卖局 魏洪海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3日

  烟草在线专稿  基层烟草专卖执法工作一直是整个烟草行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头戏”,对烟草企业以及卷烟零售市场“肌体”的健康、规范、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也是卷烟零售业户及广大消费者认知烟草企业形象,品评烟草行业发展前景的重要内容。其实,就目前基层专卖执法的实际来看,基层专卖执法从执法过程、执法成效到管理对象的满意程度,归根结底还是靠增强基层专卖执法的透明度来更好体现。如何提升基层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密切专卖执法部门与管理对象的联系,对整个执法主体和执法过程真正建立行之有效的追责和问效机制,应该成为基层专卖执法工作必须深入研究的重点内容和课题。

  一、专卖执法透明度不强产生的几个主要问题

  首先,专卖执法活动透明度不强容易造成“隐性”执法行为的发生。

  所谓“隐性”执法就是由于专卖执法活动的流程、环节和程度透明度不强,使得执法行为的主导权掌握在专卖执法人员的手中,非常规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大。导致执法人员主观执法、随意执法,以致于出现了执法尺度和标准适用不准确,执法处罚偏差和错误等现象。同时,“隐性”执法行为的存在,也成为了执法人员心存私念、徇私舞弊、违规执法等问题的“滋生”源头。致使这种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烟草专卖执法活动透明度不强,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管理。众所周知,即使个别专卖执法人员知道自身的执法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程序和要求,但是,由于管理对象无法对其执法活动的实质以及正确与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更拿不出纠正执法问题的有效依据,所以只能被动接受和执行执法人员的要求和处罚。这样,零售业户的合法利益极易受到个别不规范执法行为的非法侵害。

  其次,专卖执法透明度直接影响到卷烟零售业户经营活动的进一步规范。

  我们知道,烟草企业所属的卷烟零售业户能否守法经营的前提,是业户自身应该对烟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实际的卷烟零售过程中有效的贯彻落实烟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规定,更好地规范和指导自身的卷烟经营活动。但是,由于当前基层烟草企业的执法活动透明度不强,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缺乏必要的宣传和落实手段,使得零售业户对烟草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了解程度不到位,无法真正掌握专卖执法活动的程序、内容、要求以及具体环节。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卷烟零售业户的经营活动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而其却因对专卖执法所知甚少,对相关条款根本不了解,也就无法对其经营活动是否违法进行定位,只能任由自身的违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于卷烟经营活动之中而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整改。

  第三,专卖执法缺乏透明度严重影响到了烟草企业与零售业户之间的关系。

  由于基层专卖执法活动的透明度不够,没有将烟草执法活动的相关内容和程序向管理对象进行全面公开和广泛宣传,零售业户对一些管理措施和执法要求知情度不够。使得基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所开展的专卖执法活动本是非常合理、有效、规范,其针对违法业户进行的处罚也是正当履行职责。但是,仅仅是由于零售业户对执法行为和执法内容以及法律要求不了解、不清楚,与执法人员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甚至引发了一些的问题,更有甚者,可能进一步激化彼此之间的矛盾,从而,对烟草企业与零售业户之间良好关系的建立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增强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透明度的主要原则

  原则一:增强专卖执法透明度,应该以践行“两个至上”价值观为根本出发点。

  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是我们基层烟草专卖执法活动追求的主要目标,也是我们开展专卖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增强专卖执法透明度,最终的目标也是为了真正实现烟草专卖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从而,更好地维护零售业户和消费者利益。为此,基层烟草企业必须进一步增强专卖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在履行执法职责和管理职能过程中让卷烟零售业户和广大消费者满意,真正实现整个卷烟零售市场规范、统一、协调发展。

  原则二:增强专卖执法透明度,必须坚持多头并举、广泛宣传的原则。

  众所周知,卷烟零售业户对基层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了解与认识,主要来知于烟草企业宣传活动的开展与沟通平台的搭建。因此,基层专卖执法必须通过政务公开、联合执法、业户走访、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向管理对象进行执法知识宣传与推介,使其对烟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了解的同时,业户与烟草企业能够产生互动,能够重新认识和合理定位专卖执法在其整个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使卷烟零售业户能够认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明白哪些行为是自己应该做到的,哪些活动是自己应该禁止的,通过构建有效的交流平台,使其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意识,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卷烟经营活动。使得专卖执法活动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从而,彼此之间构建和谐有序的互利和协作关系,实现烟草企业和零售市场的更大发展和进步。

  原则三:增强专卖执法透明度,必须坚持整个专卖执法流程公开化。

  实际上,增强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透明度,就是要使专卖执法工作开展成为一项深得人心的“阳光”工程。只有让广大管理对象能够最大限度地接触执法、感受执法、监督执法,融入到执法活动中去,真正将专卖执法工作置于公众的强有力监督下,才能使得整个专卖执法工作更加高效、规范、科学,才能更具透明度。从这个角度来讲,必须要求整个专卖执法工作不仅要加强企业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监管,而且还需要加强外部环境对专卖执法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真正形成内外“双管”的有利格局。因此,基层烟草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和措施,提升卷烟零售业户的参与意识和热情,使其更加广泛地了解烟草专卖执法流程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发挥监督与约束作用,敢于指出和纠正专卖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也应该将整个专卖执法流程与规定向公众公开,广泛征求管理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受理卷烟零售业户以及广大公众对执法活动的投诉和质询,从主观上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与管理。

  原则四:增强专卖执法透明度,必须坚持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原则。

  执法工作开展的成效如何,执法透明度是否较强,将直接影响到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反而言之,如果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较为规范、高效、科学,并且队伍具有较强的执法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那么,必将为整个专卖执法活动透明度的增强创造有利的条件。因此,必须将增强专卖执法透明度与树立专卖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机的结合起来,从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注重提升专卖执法队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基层烟草企业必须通过优质、实效的执法教育和培训以及大量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建设和规范专卖执法队伍。以强化整个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来提高专卖执法活动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

  综上所述,基层烟草专卖执法活动透明度的增强对于整个烟草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增强执法透明度不仅能够提升专卖执法活动的公正与公平,更好地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预防烟草专卖执法活动不规范、不合法问题的出现,有效增强烟草企业的公信力与权威性,而且还有利于更好地密切烟草企业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在公众当中树立烟草企业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卷烟零售业户和管理对象的支持和认可。从而,为整个烟草企业以及零售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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