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香烟是男人的零食。在面对生活重压时,在面对工作烦恼时,在面对人生挫折时,男人需要香烟这种“零食”来缓解、来抒发、来享受。对于广大烟民来说,男人痴迷于香烟,就像鱼儿离不开清水,小鸟离不开树林一样。没有了香烟,等于断了他们的口粮,绝了他们的水源,甚至扼杀了他们的生命!香烟具有如此巨大的威力与诱惑力,是几百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引进香烟时所始料不及的。
酒楼、饭馆、商场、车站……几乎所有的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者大有人在;小区、庭院、房间……本是很私人的空间,几乎没有闻不到烟之“香”味的。甚至,医院、学校、公交车上,你贴你的“禁止吸烟”告示,我照抽我的“中华”香烟;甚至,常见私家小车上,司机爸爸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夹着香烟,旁边就坐着老婆和孩子。
尽管烟盒上印着“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告语,尽管烟民们都知道全世界因吸烟死亡的人每年都接近500万,而成为人类头号杀手;尽管他们晓得烧掉的是钱,烧碎的却是老婆孩子的心;尽管他们懂得吸烟不仅危害自己,而且殃及他人,然而,他们依旧心甘情愿地往自己为自己设计的“陷阱”里跳。智慧乎?愚昧乎?
自从有了香烟,便有了烟文化,烟灯、烟枪、烟壶、烟筒、烟盒、烟标……无一不深深打上了“文化”的烙印。只是,我们的烟民对于烟文化的理解实在过于狭窄,以为嘴里叼根烟,就是有型,就是有品位,就是有文化;以为抽名烟、洋烟,就是有钱,就是高人一等。于是,数百年来,我们以“泱泱大国”的胸怀,接纳了香烟这种“舶来品”,并且加以“发扬光大”。我们的烟民之众、“烧钱”之多,实在相当惊人。更为可怕的是,“女权主义”者们居然也擎起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旗帜,樱桃小嘴上堂而皇之地叼起了香烟。笔者曾在市青少年宫附近见一妙龄女郎站在路边,一边等车,一边从小包里掏出一根烟来,优哉悠哉地吸着、吐着,不顾路人奇怪的目光,不顾孩子们惊讶的眼神。而烟民“低龄化”的现实,更令不少有识之士不禁担忧起这些“祖国的花朵”的前途来了。
当然,烟草事业是一定要不断发展的,卷烟厂这个纳税大户是一定要受到尊重的,因为,烟草业收入足足占了我国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强。对于“洋烟”,我们已不可能再如当年林则徐“虎门硝烟”一样,将鸦片一把火烧个精光,因为,香烟与鸦片毕竟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要“拿来”,要为我所用,并且加以改造和革新,研究出更多的优质香烟,让“中国制造”冲出国门、走向世界,赚取更丰厚的外汇,就像马季的一段相声台词一样“让我们的‘宇宙’牌香烟烧遍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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