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局对景宁烟叶生产提出三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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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毛建雄 更新日期:2007-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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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景宁消息 4月13日,由浙江省局(公司)专卖处、整顿办、烟叶办组成的工作组到景宁开展烟叶生产工作检查和调研。
景宁县局(公司)向工作组认真汇报了景宁县烟叶生产的发展过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烟叶生产、流程管理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工作组对当前烟叶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法规指导烟叶生产。烟叶是国家专卖品,具有十分严肃的政策性,必须在《烟草专卖法》及国家局相关文件的指导下开展烟叶生产,烟草专卖部门必须严格履行烟叶专卖管理职责。烟叶生产涉及“三农”问题,既要从法律角度约束烟叶生产,又要为烟农做好服务,在坚持自愿种植的原则基础上,维护烟农积极性,通过优质服务,为烟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流程管理。对烟叶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是“内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专卖管理部门和烟叶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把烟叶生产的计划、合同、收购、调运、到货确认等系列工作纳入全程监督管理,形成完整的制度和书证,杜绝管理纰漏。
三要加强上下沟通。烟叶生产尤其是流程管理方面的规范,尚在完善阶段,在工作中要善于探索,善于总结,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通过省、市、县主管部门和收购方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流程。
景宁县局(公司)表示,要根据国家烟叶生产政策和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景宁烟叶生产工作实际,加强烟叶生产的引导和指导,加强烟叶工作流程管理,既服务好烟农,又做好“内管”,确保烟叶生产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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