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护三方利益 湖北宣恩严明烟叶收购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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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石云辉 更新日期:2007-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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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宣恩消息 为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国家、企业、烟农三者利益,日前,湖北省宣恩县纪委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烟叶收购工作纪律。
一是严禁非烟叶收购单位或个人从事烟叶收购。烟叶由烟草专卖部门统一收购,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组织收购、经营,从中牟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违法收购经营烟叶的,依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查处。
二是严禁在烟叶收购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烟草收购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收购工作的“七条要求”和“五项纪律”规定。做到公正验收,依质论价,不允许压级压价压秤,严禁打“白条”和代扣代缴各种款项。
三是严禁借烟叶收购工作设关堵卡。县内不得打烟仗,不得在国省道、县乡道上设关堵卡。对无证运输或超过准运证核定数量运输烟叶出境者,由有关单位配合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在烟叶收购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觉服务于烟叶收购工作,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保证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宣恩县烟叶收购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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