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烟叶公司认真做好烤烟生产“双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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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梁子恩 更新日期:2008-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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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牡丹江消息 黑龙江牡丹江烟叶公司按照国家局“稳定规模、控制总量”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烟叶生产面积落实及合同签订工作。
2008年共签订烤烟种植合同8128份,合同约定面积246691亩,合同收购计划总量74.45万担,涉及10个产县、87个乡镇、533个村、8128个烟户,其中基本烟户7769户,占95.6%,户均种植面积30.4亩。
落实“双控责任”。把国家局烟叶指导性种植面积和指令性收购计划分解到各分公司,把“稳定规模,控制总量”视为“铁的纪律”和“高压线”来认真对待。公司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面积落实与合同签订生产准备会,接连下发了认真落实2008年烤烟种植计划、切实做好当前烟叶生产工作、严肃烤烟生产双控工作纪律等八个通知,时刻保持严格控制种植规模和生产总量的清醒认识。采取了“双控”工作一把手“问责制”,规定从公司到各分公司的一把手为烟叶产业“双控”和生产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公司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地方烟草专卖局,张贴标语、宣传单及走村串户的形式,大造烟叶种植属烟草专卖管理范畴的声势,震慑胆大妄为超种行为。
分解计划指标
根据各产县生态条件和历年来的实际生产水平,以前三年的平均亩产为依据,采取一地一策、一站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分别情况核定合同面积和产量,严格合同计划管理,提出了把每份合同把计划落实、每个烟户做起把计划落严、每个地块把计划落细的具体要求,逐乡镇、逐村屯、逐烟户、逐地块地落实种植收购合同。按照国家局下达的25万亩指导性种植计划,在确保完成总量74.45万担的前提下,依据前三年平均单产,核减种植面积计划3309亩,实际落实烤烟种植面积24.6691万亩,为实现“双控”工作任务提供了保证。
规范合同管理
以国家局《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为教材,公司组织培训各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和生产科长,各分公司组织对烟站站长及生产指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求合同管理的规范、严格、严肃,确保合同签订不漏项、不错项。为确保合同面积总量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采取了预签合同摸底、审核合同签定两步走的办法。各分公司首先在2008年1月末前预签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然后根据国家局指令性收购总量计划最终确定每个烟户的合同面积,逐一进行审核批复,统一组织正式签订合同,输入微机、建立档案。为了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制定了合同签订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二是规定了合同签订必须由农户申请的原则;三是在合同内容中约定烟叶种植品种、株数和等级、数量;四是在合同内容中标明指定收购地点、收购时间和收购价格,方便烟农交售和维护其知情权。
严格“控种、控苗”
严格掌控烟籽、烟芽和烟苗的发放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超种超收隐患。按照种植面积计划和核定的烟籽用量,由公司主管生产的经理带队,到省烟草科研所育种室统一购种,各分公司采取统一消毒、统一催芽、统一播种、统一育苗的措施,严防种源外泄;对全区226座、播种面积4.12万平米的母床统育温室大棚,由烟站站长负责实行二十四小时监管,严防苗源外泄。在假植环节,严格按合同签订的面积发放假植用苗,对假植剩余烟苗采取领导监管、烟站站长负责集中销毁处理,严把育苗关。各分公司采取统一整地起垄,统一保苗株数、统一物资发放的办法,严把移栽关。
牡丹江烟叶公司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特色替代烟叶的试验生产上、放在提高规范化生产水平上、放在提高烟叶质量上、放在提高烟农效益上。本着优化布局、合理调整的原则,将2008年新增的8.5万担烟叶收购总量计划,重点放在生态条件较好、生产能力较高及生产潜力较大的的宁安、海林、林口、勃利、密山等产县,为实现科学、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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