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宿豫区局学习《物权法》促清产核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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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潘苏军 更新日期:2007-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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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宿豫消息 8月8日下午,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局组织各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局办公室和市局财务委派室有关人员,贯彻学习《物权法》,以更好促进局(营销部)清产核资工作深入开展。
学习期间,该局负责人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宿迁市局开展全市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精神,贯彻学习了《物权法》基本内容中有关国家、集体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权利变化规定等重点、亮点内容,并就深入开展局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明确了物的归属,物的效用发挥,对加强为烟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更好促进了局清产核资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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