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中山查获首宗大型印制香烟标识商标侵权案 |
| 字体:【大 中 小】 更新日期:200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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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中山消息 日前,广东中山市工商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成功查获中山市首宗大型印制香烟标识的商标侵权案,现场扣押“555”、“云烟”注册商标香烟包装纸盒标识300多万个,8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根据群众举报,中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及民众分局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对位于民众镇东胜村三益路口的民众镇大和礼盒包装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厂正在印制“555”、“云烟”注册商标香烟包装纸盒标识,但该厂未能提供使用上述注册商标的合法凭证,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经现场清点,该厂印制的“555”注册商标香烟包装纸盒标识共2436090个,其中20支装包装纸盒标识2116850个,200支装包装纸盒标识319240个;“云烟”注册商标香烟200支装包装纸盒标识共693000个。 根据有关规定,该厂制造的上述标识数量在10万件以上,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市公安局予以立案调查,并刑事拘留8人。执法部门同时依法扣押上述涉嫌商标侵权的香烟包装纸盒标识及用于印制上述标识的原材料和工具、设备。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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