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嘉善:严打涉烟犯罪 稳定市场环境 |
|
|
|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刘清 更新日期:2007-10-12 |
|
烟草在线嘉善消息 近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法院对“6.13”案件案犯杨菁依法作出判决,杨菁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调查,案犯杨菁为了牟取非法利润,从2004年6月开始,一直往返宁波与上海之间,从事卷烟违法贩运销售活动,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2007年6月13日,杨菁驾驶浙B1T752蓝色东方商务车装运各类卷烟950条从上海前往宁波,当车途经沪杭高速公路大云收费站时,被嘉善县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并移送公安立案调查,并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今年,嘉善县局在积极打击违法卷烟的基础上,对符合追刑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相互沟通协作,加大对涉烟案件的深挖排摸,进一步加大了对涉烟案件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移送公安涉烟案件中已有5起案件的当事人被绳之以法,刑期分别长达5年、6年和9年,有力打击了涉烟犯罪,使卷烟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稳定,使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