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来宾市局开展行政许可调研促进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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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何燕飞 更新日期:200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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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来宾消息 为检验各基层专卖管理机构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近日,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组织进行了一次行政许可的调研活动,对所辖的6个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及其专卖管理所2007年上半年的行政许可进行调研,为以后更好地开展专卖执法行政许可,提高执法水平提供了经验和参考的依据。
本次调研由该局法规科牵头组织,采取抽查行政许可书面材料、查看各项规定在办证场所的公示情况、现场观察行政许可受礼情况等方式进行。调研组共抽查了各县局行政许可书面材料125份,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16.6%,其中准予行政许可书面材料83份,占准予行政许可总数的16.9%;不准予行政许可书面材料42份,占不准予行政许可总数的16.3%。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县局都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表现在:
一、积极组织专卖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各县局均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条件的单位还请来当地的法律工作者结合实际进行专题讲授,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以及它的实施对烟草专卖行政部门正确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意义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
二、整顿执法队伍,建章立制,规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按照广西区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来宾市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均对各自的专卖执法队伍进行了一次比较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对所有专卖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对未取得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的在岗专卖人员调离专卖执法岗位,并在次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与告知、变更与延续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加以进一步的规范,整合出台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理顺了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流程。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调查发现,各级烟草专卖执法部门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事项、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证内容、办证依据、办证程序、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办证时限等在办证场所进行公示,使行政相对人对办证的流程和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一目了然,增强了行政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
四、统一设立行政许可受理的窗口,统一使用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各县均设立了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对行政许可的受理、歇业、延续等相关事项统一办理,并结合当前全区上下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对办事人员进行培训,热心为申请人详细解答各种问题,一改过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的不良现象,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同时在办证受理时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提高了行政许可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调研,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工作人员规范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批表格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规章不当、法律文书的文字表述不严谨、《现场勘查图》五花八门等等,这些都突出表现部分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调研组根据调研的情况,该局建议下辖各局下一步工作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更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内容,让更多的人监督和支持行政许可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减轻行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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