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青田“两手”调整卷烟市场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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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何葆华 更新日期:2007-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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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青田消息 本月24日,浙江省青田县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城关圣旨小区经烟户郭某送达《责令整顿通知书》,责令其即日起至5月24日停止卷烟零售业务,进行整顿。而后,青田县局执法人员制作了《专卖业务联系单》,根据联系单要求,该郭姓经烟户将即刻被业务予以降低客户类别,且三个月内不得升档。据了解,这是青田县局调整市场管理办法以来,第一例因违法经营卷烟行为被予以业务降低客户类别且三个月内不得升档的零售户。
据了解,青田县局原来对违法经营的零售户也采用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理措施,业务方面对违法零售户也采取予以降低客户类别的经济管理措施,但没有具体执行的期间。根据4月中旬丽水市局召开的烟草专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青田县局对上述措施进行了调整:发现第一次违法经营的,除予以行政处罚外,业务上予以降低客户类别,且三个月内不得升档;对二次违法经营的,继续采用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理措施;对第三次出现违法经营现象的,予以取消经营资格。
据悉,通过运用调整后的管理措施,零售户一方认识到若不守法经营,损失的将不仅仅是行政处罚的罚款,还会减少预期收入,更会降低诚信度。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而言,调整后的措施将有效发挥“以点带面”的积极作用,达到提高卷烟市场的监管能力,切实提高市场净化率的市场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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