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桐乡:假材料申请真许可被送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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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黄学明 更新日期:2007-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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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桐乡消息 由于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程中,申请人毛某向浙江桐乡市烟草专卖局提供虚假材料,近日被依法移送桐乡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2007年5月11日,申请人毛某向桐乡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因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本局许可证受理窗口按照程序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桐乡市烟草专卖局于5月14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两名执法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存在伪造嫌疑,同时核查人员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后经桐乡市公安局核实当事人伪造身份证明隐瞒真实身份。
根据上述情况,桐乡市烟草专卖局认为申请人毛某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已经构成违法。因此,该局以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为由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且对该申请人建立不良档案上网公布防止流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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