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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对新办证户实行“四项回访制”
字体:【  】  作者:张凯鸣  更新日期:2007-7-16
  烟草在线海盐消息  对新办证的回访是海盐县局专卖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管理措施,它有效地预防了新增经营户由于法律意识薄弱而出现违法经营的现象。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环境和卷烟市场经营环境,浙江海宁县局在对新办证户实行回访的基础上,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扩大了回访的范围与对象,实施“四项回访制”: 

  一是对持证户违法处理后的回访。市场监管中,卷烟零售户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被检查处罚后,通过适时回访,有效防止了违法情况的再次出现。在回访时检查要认真细致,对继续存有违法行为的必须从严从重打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二是对无证户取缔后的回访。重点观察对被取缔后的无证户是否仍然存在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特别强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了解其卷烟的来源,从源头上加以控制,使经营户对依法行政、依法经营有清楚的理解,杜绝非法经营,确保卷烟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对文明诚信经烟户的回访。文明诚信经烟户是零售网络的标兵,做好回访尤为重要。对文明诚信经烟户要正确引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并透过文明诚信户收集市场信息,听取经烟户心声,进一步做好专卖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对新办证经烟户的回访。新办证的经烟户,对于《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对比较陌生,我们的回访要注重及时性,要把在经营卷烟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告知,如:不得销售假冒、走私、乱渠道卷烟;不得代卖卷烟;要亮证、亮牌经营以及防止卷烟调包、帮助其张贴好警示牌等等。同时,配合客户经理做好品牌上柜、统一明码标价、电子扣款等工作。 

  通过以上“四项回访制”,有效地预防了违法行为的发生或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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