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四川在线报道 成都市公安、烟草、工商、物价等四家执法部门7月24日联合对成都市烟草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贝森南路一大型烟草专营店由于无证经营长达1年时间,并涉嫌贩卖假烟,而被成都市烟草专卖局依照刚颁布实施的《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处以暂扣全部涉案物品,涉案人立案调查的处罚,成为了该《条例》实施以来受此处罚的第一人。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涉嫌非法经营卷烟
上午9时,成都市公安、烟草、工商、物价等四家执法部门,兵分两路对青羊区、成华区进行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卷烟制售假。10时许,当执法人员来到贝森南路进行检查时,走进一家装修得很是气派的专营烟店,分柜台、烟柜架上密密麻麻的摆满了各式香烟。执法人员上前请店主出示烟草专卖营业执照。“执照放在家里了。”店主轻松地回答道,当执法人员说可以派车陪她去取时,店主又改口说,她的执照前两天刚丢失,还没补办。

现场封存涉嫌非法经营的卷烟
正在店主不断变化“理由”时,青羊区烟草专卖局一工作人员拿出了上几次给其“无证卖烟”处罚书。“这老板姓李,狡猾的很,我们都查过她几次了。”执法人员给记者介绍说,这家店已经在这儿开了快一年了,在前几次的检查中都因无证经营香烟被暂扣了,烟草专卖局也给其下达了限期办证的通知,但她既不来处理,也不来办证。等风声一过,她又开始卖烟了。
看到以前的处罚记录,刚刚还对着执法人员一脸笑容的老板不说话了。随即,执法人员在其一人多高的保险箱里还查获了数十条没有任何批文的外国走私香烟。
根据1月1日颁布实施的《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李某无证经营并涉嫌贩卖假烟违反了该《条例》的第十二条:“零售烟草制品,必须依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在发证机关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烟草制品,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明的地点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成都市烟草专卖局依照可暂扣违法物品的规定,决定对李某店内的所有物品的进行暂扣,包括店内的所有香烟,放烟的分柜台、烟柜架及灯箱广告牌,总价值达20多万元。李某成了《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违反第十二条规定而被处罚的第一人。
据成都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今日的第一位因无证经营而扣留物品的案例威慑意味重大,“对于这种无证经营又涉嫌违法行为的店主不能手软”。他表示,近年来通过一系列措施,成都市区内烟草制假等现象已有明显下降,尤其是非法烟机数目急剧减少,现在遗留下来的主要是一些无证卖烟的摊点的问题,这些摊点大部分都藏在市区内,隐蔽性较大。
据了解,在本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获两户无证无照经营户,100多个品种296.5条卷烟,涉案金额达392111元,及大量各类高档假酒。 成都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加大对这些个别“黑”店的打击力度。他说,打击“黑”店主只是手段绝不是目的,他呼吁那些采用不合法正当的生意人,“不要走歪门邪道,否则吃亏的最终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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