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应城市人民法院判处窝藏赃物卷烟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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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许锟 更新日期:20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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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应城消息 6月28日,湖北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窝藏赃物卷烟案,被告人熊某因窝藏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壹万元。
熊某,男,1955年5月10日出生于湖北省应城市,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住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北十村上熊湾。2004年2月24日晚上,容某、陈某、王某从福建云霄购回假冒“星火”牌香烟191件,其中:61件拖到熊某家中窝藏后销售。2004年9月5日晚上容某、陈某、王某又从福建云霄购回假冒“好运”牌、“红金龙”牌香烟194件,其中:66件拖到熊某家中窝藏后销售。2004年11月2日晚上容某、陈某、王某再次从福建云霄购回假冒“好运”牌、“红金龙”牌、“星火”牌、“龙泉”牌香烟168件,其中:102件拖到熊某家中窝藏,案发后被应城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容某、陈某、王某2005年均已判刑)。熊某窝藏他人制售烟草制品的行为构成窝藏赃物罪。熊某于2007年6月16日被应城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7年6月18日由应城市人民法院收监,现羁押于应城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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