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莱芜市局加大烟叶烟丝烟末整治力度 |
|
|
|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张鹏、徐波 更新日期:2007-8-27 |
|
烟草在线莱芜消息 近期,山东莱芜市局加大了对集贸市场烟叶烟丝烟末的整治力度,要求各专卖管理所针对辖区市场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市场特点,总结规律,并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了集贸市场烟叶烟丝专项整治工作。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贩卖烟叶、烟丝、烟末的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地域特点。由于农村逢集地点和日期不固定,造成销售者摊点带有流动性、多变性、隐蔽性的特点,且规模小、资金少。销售者多使用三轮车、自行车携带少量违规烟草专卖品经销,被专卖人员查处后,仍可以继续在别处经销。
二、年龄特点。销售者多为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一旦被查,多数采取纠缠、求情、迅速逃离等方法,利用自身年龄上的特点,极力逃避处罚。
三、社会特点。由于多数销售者家庭无固定社会收入,又无能力经营其他商品,使用少量资金购买并销售烟叶、烟丝、烟末,赚取生活费用。
根据这些特点,莱芜市局召集各专卖管理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这些特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有效的工作措施:该局将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制定各乡镇阴阳历逢集表,分析辖区贩卖烟叶、烟丝、烟末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检查的地域、时段,有目标的进行整治。并对每次在重点区域出售烟叶、烟丝、烟末的销售者进行统计,分析每个销售者的销售地点、销售方法、销售特点、运输工具,掌握其姓名、家庭情况、住址、收入、年龄等情况,建立烟叶、烟丝、烟末销售者名单。
同时,通过侧面了解等方法掌握重点销售者烟叶、烟丝、烟末的来源,是带有购进还是自产自销性质。对自产自销的,劝其停止销售烟叶、烟丝、烟末;对带有购进性质的,摸排购进上线。在了解其购进上线具体位置后,采取监控、周边调查等方法,分析其上、下线能否与本地烟叶、烟丝、烟末销售人员形成关系链,掌握其确切违法情况后,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