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峰特大假烟网络案主犯一审获刑(图)
作者:湖南省双峰县烟草专卖局 赵勇涛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6日

烟草在线双峰消息 9月26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审分别判处曾玉德、徐立元和付新娥三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和六个月(缓刑1年),并处以30万、10万和1万元的罚金。至此,历时近11个月、涉及两省4市、涉案人员4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的双峰县“4.23”特大假烟网络案最终以3名主犯获刑而告罄。
2007年11月13日,湖南双峰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根据线人举报,经过近半年的苦心经营,于2008年4月23日联合县公安部门在该县青树坪镇将销售假烟的李某当场抓获,查获经典红双喜等6个品种卷烟70余条,价值1万余元。后经公安机关突审,李某交代了其供货上线曾某。双峰县局趁热打铁,在邵东县局和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迅速将供货人曾某、李某和王某抓获归案,并现场查获假烟40条。经过对此案进行推敲分析,双峰县局迅速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成立了“4.23”网络案专案组作进一步深挖,共锁定涉案嫌疑人32人。通过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和侦查,专案组认定这是一个有组织、大规模、以电话联系订货、银行汇款、物流托运卷烟为形式的销售贩运假冒卷烟违法犯罪团伙,并随即组织人员分赴长沙、湘乡、邵东、广东等地侦查。5月6日,专案组在湖南湘乡市将最后一名涉案主犯谢某抓获并当天移交该市公安机关侦查,至此该起制售假烟网络案成功告破。
此案是该局继“11.22”和“8.26”网络案后破获的一起案值最大、罚金最高、判刑最重的卷烟网络案件,此案的告破继彰显了烟草、公安、检察、法院打假破网的雷霆手段,更显示了烟草、公、检、法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决心,同时也再一次向违法者敲响了警钟,震慑了违法犯罪份子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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