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局查获一起家族式非法经营案
作者:浙江慈溪市局办公室 唐忠权  更新日期:2008年7月10日

  烟草在线慈溪消息  2008年7月3日,浙江慈溪市局接群众举报,在该市长途车站附近一出租房内抓获涉及非法经营卷烟的江某俩夫妇,查获中华,芙蓉王卷烟366.4条,价值16.9万元。经过对现场的仔细检查,检查人员还发现了当事人江某用于记录卷烟销售情况的帐本。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江某系浙江温岭人,利用亲戚跑客运的便利,将地区间一些有差价的中华和芙蓉王卷烟进行倒卖,以此谋利。从2008年3月至今,当事人已倒卖各类高档卷烟近200万元。与以往网络案件不同,此案呈现以下明显特点:

  家族化经营。本案中涉案人江某和江某某系夫妻,落脚点在慈溪;另一名涉案人员江某某系他们俩的儿子,落脚点在杭州;还有一名涉案人员系江某某系他们的侄子,落脚点在湖南长沙。

  分工化合作。由江某侄子在湖南长沙负责收购中华卷烟并发来慈溪,其中有一部分发到杭州,再把从浙江收购发过去的芙蓉王在长沙本地销售。江某儿子在杭州开了一家卷烟店,除负责销售一部分卷烟外,还将本地收购的芙蓉王卷烟发到湖南长沙。江某俩夫妻在慈溪负责中华烟的销售,同时将购烟款及时汇给侄子,卷烟的来往帐由江某和其侄子单独结算。

  隐蔽性强。没有群众举报,很难想象在一个普通的临时出租房内会有这么多的中华卷烟。夫妻俩在慈溪没有卷烟零售店,平时男主人也以站内卖长途车票为主,还有其兄弟是慈溪-长沙客运线路的股东之一,当事人与驾驶员相互也比较熟悉。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取证,涉案的三名嫌疑人江某俩夫妇及其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侄子江某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也于近日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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