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布的五区至2011年的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划,今年全市烟零售户总量约达18200余户,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控制在人口总数的2.5‰—3.1‰之间。
另外,全市全面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娱乐场所之内及周围设置零售点或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销售。
全面禁止在中小学校等周围设零售点
据称,卷烟零售点布局是结合各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和卷烟零售户的合理利润水平等实际情况规划的,因此不同区间的差距有的较大。
记者从规划中看到,佛山市高明区以人口总数的3‰以内来发证,今年卷烟零售点总量为1388户,至2011年这一总量为1500户,不到南海区四分之一。相比之下,以人口总数的2.75‰以内来发证的南海,今年卷烟零售点总量为6355户,至2011年这一总量达6587户,为高明的四倍多。
佛山市全面禁止在以下场所设置卷烟零售点,主要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娱乐场所之内及周围的;主营化工、油漆等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有害商品的场所及公共医疗机构、药店;流动摊、点、车、棚、亭、自动售货机、博彩游戏机及彩票销售网点或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销售;外商直接投资的或者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商业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
零售户之间相距应不少于20米
以上规划已经细化到镇(街)。个别区甚至对一些路段进行了特殊规定,如三水区则指出红卫路(西南电影院至青少宫门前)零售点不得超过10个;原菜仔街范围(青少宫门前的三条街)零售点不得超过8个,另外还规定,各路段、街道及区域,开设卷烟零售点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零售户之间相距应不少于20米。
其它四个区则均明确规定,火车站、汽车站内的卷烟零售点设置不得超过3个;旅游点的卷烟零售点设置不得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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