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常山:销售假烟网络案案犯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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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邱芹 更新日期:200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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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常山消息 日前,浙江常山县人民法院对“12.28”特大销售假烟网络案的两名案犯依法作出判决,其中案犯叶某以销售伪劣产品(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案犯黄某销售伪劣产品(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案以实刑判决,有力地震慑了卷烟销假分子的气焰,也给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在当地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之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2006年12月26日下午,叶某从福建省云霄县运输卷烟到上海市,并于次日凌晨与黄某一起驾驶闽EXXXXX大货车出发。12月28日上午10时许,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服务区被该局专卖执法人员查扣,现场查获卷烟22个品种,共计27300条,案值228万余元。由于此案涉及人员多、面广、案情重大,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扩大打假破网的范围,该局会同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深入调查,多次赴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地调查取证,不断扩大战果。
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相继归案,现已刑拘5人,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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