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评论 报载:“马山烟叶”正在积极申报为地理标志产品。若申报成功,可为当地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形成知名品牌,提高河南内乡知名度;二是保护内乡县烟叶免受假冒侵害;三是刺激烟农植烟的积极性,扩大植烟面积,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四是每年至少可为县财政增收500万元。随着科技创新工作的不断深化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工作受到了烟草行业的普遍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得到普遍提高。“马山烟叶”积极申报为地理标志产品之事就是其中一例。
作为与商标、版权并列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代表一种产品的产地标志,同样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保护。根据世贸有关规定,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取决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不仅仅是一般产品来源地的标志,而且还能证明、担保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产地、制造工艺等。因此,地理标志在长期的经济交往中,已成为某种特定产品的代名词。
由于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了解、使用及保护起步较晚,不仅造成大量特色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浪费,同时也在国际贸易交往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按照WTO多边贸易规则,如果产品在本国得到地理标志保护,那么在其他国家的保护作用也是有效的。1999年,我国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一规定,填补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方面的法律空白,使我国地域特色产品首次被依法保护。随着2005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发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法规标准体系、专家评价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执法打假体系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有效地保证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近年来,地理标志在我国烟草行业受到普遍重视,成为特色烟草产品的“护身符”。2003年12月18日和2004年6月24日,上海市有关单位向上海烟草(集团)公司颁发了中华牌和熊猫牌卷烟的原产地标记注册产品证;2005年8月25日,“南京”卷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正式上报……地理标志的实施,不仅提升了中国特色卷烟产品的品牌形象,同时也促进了烟草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就是要对特色烟草产品的产地、环境加强监控,提升我国特色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品牌知名度,扶持和促进地域经济发展,保护我国烟草产业健康发展。事实上,地理标志已成为特色烟草产品在经济贸易中不可或缺的“护身符”,也是保护特色烟草产品的最有效体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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