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十七大报告看收入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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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李小青 更新日期:200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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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样一个观点的提出,将过去“初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的分配原则彻底推翻,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分配原则登上了初次分配的“案头”。这对烟草行业现有的收入分配无疑是一个冲击。
近些年,烟草行业的效益和各项利税的完成情况一直处于社会各行业的前列,行业收入也一直享受着“初次分配讲效率”收入分配原则的甜头,逐年随着效益的增长而增长,远远超出了社会平均水平,烟草行业也因此被列为全国10大高收入行业之一。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甚至有人向全国人大提交取消烟草专卖制度的提案。众所周知,烟草行业的高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专卖制度,完全按照效率进行分配的确体现了社会不公平的矛盾,烟草行业也逐渐意识到了行业工资过高、增长过快带来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控制行业收入的增长。如:目前烟草行业大多数都按资产贡献率、费用率等指标核定工资基数,工资基数的增长与效率息息相关,但实际发放却受到了宏观调控,部分地区采取职工最高收入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水平的三倍来进行控制,住房公积金等职工福利也受到了封顶限制等。
面对收入分配原则的调整,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国家和烟草行业将会出台更多的宏观调控政策以控制行业收入的增长,员工的个人收入将不会有太大的增长空间。在这种新形势下,位于“风口浪尖”的行业员工更应该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主要应认清以下几个方面的新形势。
首先,“初次分配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观点的提出,是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和政府提出“初次分配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这一观点,就是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战略高度,从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利益问题入手,对分配关系的进一步“理顺”。我们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高度正确认识这一分配原则的战略意义。
其次,“初次分配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观点的提出,将推动行业对社会用工实行同工同酬。由于历史的原因,烟草行业存在大量的社会用工,即通常所说的“外聘工”,这些员工长期工作在烟草行业最基层、最艰苦、甚至核心的岗位上,为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当前烟草行业“正式工”与“外聘工”之间利益分配的严重失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外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归属感,为行业改革发展带来了许多的不和谐因素。随着2008年新《劳动法》的实施及收入分配原则的调整,烟草行业打破“身份制”限制,实行用工同工同酬将指日可待。
再次,“初次分配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观点的提出,要求我们切实理顺收入分配与劳动贡献之间的关系。随着收入分配原则的转变,部分行业人员追求个人高收入的心态要切实进行调整,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收入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其贡献和价值来确定。当前,行业内正逐步推行绩效管理,员工的个人收入逐渐与其绩效相关联,过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痕迹在逐渐消失,要提高个人收入,就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企业、行业乃至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
此外,“初次分配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观点的提出,要求我们勇担责任,回报社会,积极参与“第三次分配”。近两年,收入分配理论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第三次分配”,即通过慈善捐赠渠道,客观上推动国民收入的再一次分配。从美国等一些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来看,“第三次分配”扮演着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角色,在我国,“第三次分配”也在逐步的探索推行当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就明确指出:“第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只有通过三次分配(第一、第二、第三),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第三次分配讲社会责任”这一观点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行业的财富最初来源于社会,最终也要回报于社会,应不断加大力度,建立一种系统的、长期的、多途径、多方式的慈善捐助机制,推动国民收入的进一步“公平”分配。
总之,随着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烟草行业的收入分配将会随着社会收入分配原则的转变而转变,在收入分配原则的转型时期,烟草行业更应该未雨绸缪,及时转变思想观念,以保障行业改革的平稳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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