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诺无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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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福建省龙岩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更新日期:200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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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有时候会遇到被检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到查扣违法烟草制品时,为了促使被检查对象配合查扣,少数执法人员就向对方许下“减轻处罚”、“鉴定后退回”等口头承诺,结果这些承诺往往不能兑现。
理性思考,这样的随意承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古训言:一诺千金;在现代社会,如果不注重自身的诚信建设,也很难与他人保持良好的持久关系,即承诺无小事。对于稽查员而言,无法做到一诺千金,稽查员的人格道德就会受到零售户很大的置疑,失信于零售户后再要求零售户自觉遵守专卖法律法规的成本就更为的昂贵;对于行业企业而言,在高度重视企业信誉的“后WTO”时代,失信于零售户、消费者就等于失信于市场,失去企业的将来;对于专卖执法部门而言,专卖法律法规本是神圣的,但执法者却不能做到一诺千金,那么,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
要避免随意承诺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本着承诺无小事的观念,慎重对待每一次面对零售户、消费者的承诺。我们应该明确我们承诺的出发点是为了在解决问题之前给消费者、零售户一份安心,承诺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好零售户、消费者。因此,一方面,在向零售户、消费者承诺之前,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想清楚我们究竟能不能办到,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或者有没有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假使我们连自己都不清楚问题解决的途径与方法,那么对零售户、消费者就不应该轻易承诺。另一方面,承诺无小事要体现在行动上,当我们向零售户、消费者许下承诺后,就应该把承诺视为自己的责任与职责,在工作中抓好落实。
面对违法违规零售户,稽查员身为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者,更应该牢固树立承诺无小事的观念,依法查扣违法烟草制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于执法中出现的不配合现象,不能把希望寄托在“随意承诺”上,而应该在与违规零售户日常沟通交流中,做到一诺千金,言而有信,积极塑造自身良好的人格魅力,同时,运用好语言艺术,以良好的人格魅力以及科学的语言艺术不断提升执法者“执法现场管理”能力。一个在日常工作中言而有信的稽查员,面对违规零售户做出的“我们会依法处理”的表达,将是掷地有声的,也是能得到违规零售户的配合的,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树立承诺无小事的观念,从日常工作中扎扎实实做起,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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