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安庆消息 2月18日,安徽安庆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8万元;判处被告孟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06年8月21日,宿松县局在沪蓉高速公路宿松收费站查获的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当事人非法运输卷烟15个品种,共计卷烟17903条卷烟,案值681083元。依据《烟草专卖法》,宿松县局将当事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案的宣判,依法严惩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营造了守法经营良好舆论氛围。会为组织实施的“08-1号”烟草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专卖管理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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